11月20日至22日,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重庆举行。论坛上,来自中国与东盟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法律界人士围绕“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主题进行交流对话。与会嘉宾表示,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加强法律经验和法律学术交流,深化法律、规则、标准对接,完善打击跨国犯罪、解决跨境争端等执法司法合作机制,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用高水平法治合作助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新成果。服务跨境电商经贸合作,完善国际商事调解。 10月28日,中国与东盟签署免费升级区3.0版本协议。本次论坛中,如何完善国际经贸政策、保障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成为与会嘉宾关心的重要问题。论坛闭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洪祥宣读了《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倡议》。倡议提出:“共同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支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中国—东盟自贸区相关协定的实施”和“加强贸易便利化、海关合作、跨国多园区、陆上贸易规则等方面的法律协调,加强区域法治合作”。n 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外贸产品标准、技术法规与合规评估等。““东盟连续多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两者之间的经贸和投资关系日益密切。”国际调解理事会秘书长郑若华表示,这必然要求各方进一步加强法治领域合作,推动国际法治合作,从而强化东盟期望,解决争端柬埔寨最高法院副总检察长潘万拉在论坛致辞中表示,中国与东盟的法律合作是实现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健全的法律框架具有增强企业信心、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跨境贸易的作用。订单贸易,促进技术创新。完善跨境法律纠纷争议解决机制是中国与东盟法律合作的重要方面。如何更好地运用国际商事调解是本次论坛讨论的重要内容。在分论坛之一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商事仲裁论坛上,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发布了《重庆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成果》,系统展示了重庆在建设世界一流仲裁机构、世界一流仲裁人才队伍、国际商事仲裁服务高地方面取得的成绩。 “世界一流的仲裁机构不仅体现在案件的数量或规模上,更体现在规则的产出和国际信用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艳红提出:推动程序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网上仲裁、电子送达、智能审判等系统,提高效率和透明度;提高红树林逻辑的国际兼容性,既要符合国际商事仲裁惯例,又要体现我国法律文化的合理性、公正性;打造国际梯队仲裁人才,为中国仲裁赢得国际话语权。海南国际仲裁院院长王帅表示,海南国际仲裁院院长王帅表示,优特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即将封港的契机,积极拓展仲裁服务领域,满足法律贸易法律服务中的差异化、多层次的法律服务。管理和打击跨境犯罪,共同维护地区安全。跨境犯罪治理合作是新形势下中国—东盟法治合作的重要方面。当前,跨境犯罪特别是电信、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不断演变,给地区安全和发展带来新挑战。在论坛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党领导班子成员、副检察长龚明表示,“我们已经准备好深化地区安全稳定”。 “人口贩卖、洗钱、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等非传统犯罪不仅对各国法治造成严重威胁,也对地区乃至国际和平稳定构成严重挑战。为了有效应对此类犯罪,各国必须合作并作出承诺。”缅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兼副总检察长谭林乌表示,缅甸是多项打击跨国犯罪国际公约的缔约国,还与周边国家签署了双边司法协助协议,进一步深化相关合作。论坛上,多位嘉宾指出,当前跨境犯罪管理仍面临诸多挑战,比如一些国家的法律体系不同,导致规则衔接不畅等。新刑法法律适用存在误区司法合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广州市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实践提出建议:深化规则认定,构建统一合作基础,就常见犯罪的信服送达标准和证据采信规则达成一致;强化协调机制,提高冲突管理的有效性;推动科技赋能,解决跨境管理难题;加强人才交流,夯实能力建设基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提出优化涉华刑事管辖和跨境证据规则审查等立法建议。他表示,比如跨境证据收集应遵循《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精神,增加电子数据收集合作机制的规定,简化合作程序,建立并实施相互评估。建立重大犯罪案件快速维护、披露、实时采集等机制,明确跨境数据调取权限、范围和程序。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促进学术交流互鉴。 “我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潜力巨大,东盟国家法律体系的多元化,使得法律涉外人才的培养显得尤为迫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梅霞英在分论坛之一的中国—东盟法学院院长论坛上表示。对此,梅霞英建议:加强国家协调和顶层设计,制定专项规划,设立专项资金,促进教育与应用衔接;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和交叉学科融合,深化法学相关领域研究面向东盟,推动法学与外语交叉融合,发展差异化培训体系。论坛上,多位嘉宾分享了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经验,中国—东盟法学院执行院长、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介绍,中国—东盟法学院整合东盟六大重点语言资源、师资、教材、研究、培训平台、法律实践等,打造一体化的区域法律人才培养体系。 “未来,中国-东盟法学院将进一步优化东盟语言和法律课程的融合机制,扩大与东盟国家高校、司法机构的深度合作,完善符合国家战略需求、适应东盟地区发展的产业融合教育合作机制。”程兴说。马超奇 西北大学副校长西北政法大学坚持实践导向,通过模式重构和机制联动,构建了“大学-实践部门-国际组织”三方协作的人才培养体系,并逐步扩大与东盟国家律师事务所、企业和大学的深度合作,持续增强人才的国际竞争力和区域适应性。多位嘉宾还表达了未来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东盟法学院合作的建议和愿景。越南河内法大学副校长黄春洲提出五项倡议,包括开发区域内相互认可的法律课程、发展区域法律咨询诊所、推动学术流动竞赛和出版出版物、举办夏令营和d 多语言法庭竞赛,建设法律语言网络和开放术语数据库。老挝司法部国家司法学院院长帕沙特·萨万德表示,国际合作对于推动法学教育、联合研究和信息交流具有重要作用,真诚希望与不同国家的机构交流经验,共同开发法律课程。论坛上,“中国—东盟法学教育研究联盟秘书处”揭牌。 “联盟的成立将成为连接中国与东盟法律智慧和力量的桥梁,汇聚各方优质资源,致力于法律人才培养、前沿法律问题研究和法律文化相互交流与学习,为法律合作与发展注入新动能。”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晓军说和法律。 《人民日报》(2025年11月24日第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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